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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2025年新规定

带薪年休假2025年新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带薪年休假2025年新规定

带薪年休假2025年的新规定主要基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相关的实施办法,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带薪年休假的基本规定

  • 享受条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连续工龄并不要求必须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即职工刚从其他单位转入当前工作单位,只要其总体连续工作年限满足1年以上,就有权享受带薪年假。

  • 年休假天数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 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的情形: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例如,春节、国庆节和中秋节等法定长假,虽然休假时间长,但并不包含在带薪年假的天数内。

二、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并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办法

  •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意味着职工在休年假时,其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工资组成部分都不会受到影响。
  • 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然而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对于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200%的工资报酬)。

四、新进用人单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折算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假条件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需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五、其他注意事项

  • 带薪年假一般应在一个年度内安排,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 劳动者在离职时,若折算后有剩余年休假,用人单位也需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已支付的100%工资,即用人单位需再另行支付200%的工资作为补偿)。若折算后的剩余年休假不足1整天,用人单位则无需支付该部分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带薪年休假2025年的新规定主要明确了享受条件、年休假天数、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形、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办法以及新进用人单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折算方法等相关内容。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休假权益,促进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