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亡两位叔叔为一百多万元赔偿款互相起诉 ,法院判交给村委会合理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无法理解,为什么把遗产判给了村委会?河南柘城县农村,40岁独身男子意外死亡留下115万,俩叔叔办理了身后事。村委会告到法院,法院判决把遗产交给村委会管理。很多网友表示难以信服。

河南商丘柘城县,某村40岁男子打工时意外跌落去世,雇佣他的单位赔偿了115万元。因为他无父无母无妻无子,两个叔叔给他办理了后事。大叔赵学申认为自己曾抚养他长大,侄子遗产理所应当由他进行分配。

他准备把这笔钱平均分为三份,每份37.5万元,分别交给自己的两个儿子和弟弟赵东的儿子。可小叔赵东不同意,要拿走45万元。大叔认为小叔没咋照顾过侄子不该拿那么多。兄弟俩为此闹到了村委会。

村委会觉得两兄弟都没有资格接受侄子的赔偿款。于是村委会以该笔遗产应作为公共事业款项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将赔偿款交给村委会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个叔叔与侄子之间没有形成收养关系,判决村委会代为管理这笔赔偿金。

我国法律简单来说,就是只有死者的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其他人没有。叔叔不是侄子的法定继承人。而现实生活中,如果叔叔照顾过侄子的话,尽管形不成收养关系,也可以适当的分给他们一些遗产。

法院判决把遗产交给村委会管理也是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本案中男子生前是村委会成员,在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遗嘱、遗赠协议的话,他的遗产就该归集体所有。归集体所有依据的是法律,并不以村委会照顾死者为条件。

如果死者生前有债务,村委会应当在遗产的范围内代为偿还。叔叔代为办理了丧事,丧葬费用也该从赔偿金里扣除,多余的遗产由村委会代为管理用于集体的公益事业。现在,你理解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