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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一要求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对于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全面”是指发展要有全面性、整体性,不仅要注重经济增长,还要关注社会进步、文化繁荣、生态文明等多个方面的发展。这要求我们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时,必须统筹兼顾各个方面,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其次,“协调”是指发展要注重协调性、均衡性,避免片面性和失衡现象的发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我们要注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确保发展的可持续性。

最后,“可持续”是指发展要具有持久性、长远性,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之,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它要求我们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