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海军协定》的内容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922年2月6日《五国海军协定》签字,规定各国主力舰总吨位限额,英、美各为52.5万吨,日本31.5万吨,法、意各为17.5万吨,即维持5:5:3:1.75:1.75之比例;同时还规定了一个为期十年的停止建造主力舰:“海军休息期”。此外,还就太平洋地区设防工事问题,作出若干规定:除夏威夷和新加坡之外,英、美不得在太平洋西部地区建设与加强海军基地,连关岛和菲律宾的防御工事均不得加强。日本亦不得在千岛群岛、小笠原群岛等岛屿加强防御工事,但不包括日本本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