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禁养犬名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重庆市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目录和大型犬标准(试行)的通告》,重庆禁养的犬只名单如下:
一、在一般管理区和重点管理区均禁养的犬只
以下32种犬只在重庆市的一般管理区和重点管理区均被禁止饲养:
- 藏獒
- 纽波利顿(别名:意大利獒犬、拿破仑犬)
- 巴西菲勒(别名:巴西獒犬)
- 波尔多(别名:法国獒犬)
- 杜高(别名:阿根廷獒犬)
- 英国斗牛獒犬
- 英国獒犬(别名:马士提夫)
- 中亚牧羊犬
- 高加索犬
- 西班牙加纳利犬
- 日本土佐犬
- 标准牛头梗
- 卡斯罗犬
- 韩国杜莎犬
- 美国斗牛梗
- 斯坦福斗牛梗
- 爱尔兰猎狼犬
- 比特犬
- 罗德西亚背脊犬
- 苏俄牧羊犬
- 比利时牧羊犬
- 澳大利亚牧羊犬
- 纽芬兰犬
- 可蒙犬
- 罗威纳犬
- 圣伯纳犬
- 阿富汗猎犬
- 猎狐犬
- 猎鹿犬
- 威玛猎犬
- 波音达猎犬
- 捷克狼犬
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二、仅在重点管理区禁养的犬只
以下9种犬只在重庆市的重点管理区被禁止饲养,但在一般管理区可以饲养:
- 德国牧羊犬
- 重庆犬(别名:川东猎犬)
- 拳师犬
- 秋田犬
- 马犬
- 昆明狼犬
- 杜宾犬
- 大丹犬
- 大白熊犬
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大型犬标准:根据通告,肩高(站立时肩胛骨顶端最高处垂直地面距离)超过55厘米的犬只为大型犬(不含公布的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饲养大型犬需符合特定规定。
- 区域划分:重庆市各区域已明确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禁养政策。养犬人需了解自己所在区域的禁养规定。
- 处罚措施:违反禁养规定饲养烈性犬和攻击性犬的,公安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若逾期仍未改正,犬只将被没收。
综上所述,重庆市对于禁养犬只的规定十分明确且严格,养犬人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市民的安全与和谐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