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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元方卖宅翻译和原文

陆元方卖宅翻译和原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陆元方卖宅翻译和原文

《陆元方卖宅》的原文与翻译如下:

原文

陆少保,字元方,曾于东都卖一小宅。家人将受直矣,买者求见,元方因告其人曰:“此宅子甚好,但无出水处耳。”买者闻之,遽辞不置。子侄以为言,元方曰:“不尔,是欺之也。”

翻译

陆少保,字元方,曾经在东都(即洛阳)要出售一栋小房子。家里人正要把房子卖了换钱,买房的人要求拜见陆元方。于是陆元方就告诉买房的人说:“这个房子非常好,只是没有排水的地方罢了。”买房的人听了,立即推辞不买了。子侄们埋怨了他几句,陆元方说:“(如果)不这样(告诉他),就是欺骗他啊。”

背景知识

  • 人物介绍:陆元方(639年~701年),字希仲,吴郡吴(今江苏苏州)人。唐朝官员,曾任监察御史、凤阁舍人、鸾台侍郎同平章事等职。为人刚正不阿,诚实交易,不惟利是图,以诚信为本。
  • 地点解释:东都,指洛阳。在中国历史上,东都与西都是相对而言的。唐朝时期,洛阳被称为东都,长安(今西安市)被称为西都。

文章寓意

文章通过讲述陆元方卖宅的故事,赞扬了陆元方正直、诚实交易、不惟利是图、以诚信为本的品质。他宁愿房宅卖不出去,也绝不骗人,这种正直的品质值得人们深思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