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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地震局的内设机构

苏州市地震局的内设机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根据上述职责,市地震局内设3个职能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地震监测处

编制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发展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审批辖区内地震监测台(站)的设置与撤销;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地震前兆观测和短临跟踪措施,编制地震趋势研究报告;承担全市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实施地震现场的震情监视和跟踪工作,提出震后趋势判定意见;承担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审核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建设工程;承担全市群测群防工作。

(二)震灾防御处

编制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与国土利用规划,审定灾区重建的抗震设防要求,参与制定重建规划;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管理地震烈度区划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工作;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开展地震现场的震灾评估;承担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

(三)应急救援处

负责拟定、修编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市有关单位编制地震应急预案,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并建立备案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负责全市地震应急演练的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数据收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和培训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调配;负责计划、财务、统计、物资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技合作和交流;承担防震减灾法规、科普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创建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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