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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电话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电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联系电话:0579-82282245,传真:0579-82282335,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院校国标码:10345,邮编:321004。浙江师范大学报考录取规则: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电话

浙江省生源:

浙江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省外生源:

同一投档单位中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同一投档单位中有多个专业(类),则专业(类)之间不设级差。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总分名次高(未公布名次的省份则参照该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其余依据考生本省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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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就读政策:

转专业政策:

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申请,为学生提供两次(分别在第二学期和第四学期)转专业申请的机会。除已有规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学生外,其他学生均能参加转入专业的选拔考核,通过考核后可进入该专业学习。

专业分流政策:

浙江省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4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浙江省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8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前两个专业的其中一个。

设有“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浙江省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6000名(含)的新生,学校聘请博士生导师或中学正高级的特级教师为其四年一贯制的本科生导师,并提供一次学校统一组织并全额资助的国(境)外访学机会。

以上数据出自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