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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功子女待遇最新政策

一等功子女待遇最新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一等功子女待遇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等功臣子女的待遇如下:1、优先批准其服现役。荣获一等功烈士的子女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2、优先录用为公务员。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3、义务教育优待。烈士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在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免交保教费;4、优先录取。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降低分数线。报考高等学校本、专科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分数要求投档;6、免交学杂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7、高考加分。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