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悔猎文言文断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张五悔猎》的文言文断句如下:
休宁县有村民/张五/,以猎为生/。张尝逐一母鹿/。鹿将二仔行/,不能速/,遂为张五所及/。母鹿度不可免/,顾旁有浮土/,乃引二仔下/,拥土覆之/,而身投于张五网中/。值张母出户/,遥望见/,遂奔至网所/,具以所见告子/。即破网出鹿/,并二仔亦纵之/。张母曰/:“人有母子之情/,畜亦有之/。吾不忍见母死仔孤/,故破网纵仔/。”张五闻之/,心感动焉/。由此焚网/,永不复猎/。
以下是对部分断句的解释:
- “休宁县有村民张五”中,“休宁县有村民”是主语部分,描述地点和人物身份,“张五”是名字,作为谓语部分的补足语,因此在此处断句。
- “以猎为生”中,“以……为”是固定结构,表示“把……作为”,此处表示张五把打猎作为生计,因此单独成句。
- “张尝逐一母鹿”中,“张尝逐”是主语张五的行为,“一母鹿”是宾语,描述被追逐的对象,因此在此处断句。
- “鹿将二仔行不能速”中,“鹿将二仔行”是主语鹿的行为,“不能速”是描述鹿行走的状态,因此在此处断句。
- “遂为张五所及”中,“遂”是连词,表示结果,“为……所”是被动句式,表示被张五追上,因此单独成句。
这样的断句方式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文言文的句意和逻辑关系。同时,也需要注意,断句并非一成不变,有时需要根据具体的语境和阅读目的进行调整。



